更新时间:2018-11-14 17:53作者:李一老师
9月29日下午,记者在全市征兵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征兵工作全面启动。今冬,辽宁省赋予我市的征兵任务数量为男兵1340人,征集主体为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同时,女兵征集办法改革也将全面推行。
今冬我市征兵工作的征集主体对象范围是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不能低于初中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上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毕业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应届毕业生可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县级武装部直接报名登记。在校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由院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就读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复学继续就读。
本次征兵工作,男青年的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放宽至21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年龄放宽至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24岁。女青年的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征集年龄与男青年标准相同。根据自愿,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应征入伍。
本次征兵工作应征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5日止。10月26日至11月25日,将对符合征集条件的男女青年进行体检、政审和审批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