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7:50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的安排,今年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海军、空军、总参谋部、边防武警7个单位,要在辽宁省高校中招收588名部队士官。现将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2、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要求。 3、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5、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的优先招收。 二、在我校招收的专业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通信工程 3、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高职) 三、具体安排 1、学校在武装部设立招收士官办公室。负责咨询、报名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老办公楼312室,电话86323669。 2、宣传发动(3月5日—3月10日)。学校下发《关于在2015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部队士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将有关文件精神在学校校园网、广播电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张贴到学生公寓。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要召开动员会,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符合应征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 3、报名面试(3月5日—3月15日)。学生到学校武装部招收士官办公室填表报名(需要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进行面试。 4、身体检查(3月21日—3月25日)。全市统一组织。 四、有关待遇和安置 1、工资:大专生第一年为一级四档(月收入1600多元),本科生第一年为二级一档(月收入1800多元)。 2、安置:服役满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市县)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市县)安置;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是提高部队士官整体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需要的有效途径;是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