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2 04:29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速将应交费用在报到日前30天足额存入存折中。学院将提前29天与邮局进行网上批扣,从学生存折中将学生应交费用划入我院帐户,以便我院提前为学生准备好收据报到时方便学生办理入学及住宿手续。
三、使用“邮政储蓄存折”交费注意事项:
①、必须使用我院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的“邮政储蓄存折”交费,其他“邮政储蓄存折”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折、卡在我院均不能实现存折交费功能。
②、请各位学生按应缴纳的学费、宿费和教材费的合计金额,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款。
③、存款时还应存入留折款,至少存入1元,以保留存折。如学生家长在存折中为学生存入了生活费,可不用另行存入留折款。
④、长春市以外学生异地存款还需另行支付异地存款手续费20元。
注:长春地区存款金额=②+③
例如:土木专业应存入折中款项
12000元+1200元+1500元+1元=14701元
异地存款金额=②+③+④
例如:土木专业应存入折中款项
12000元+1200元+1500元+1元+20元=14721元
⑤、“邮政储蓄存折”和“邮政储蓄绿卡”的户名为学生姓名,初始密码分别为存折帐号和卡号号码的后6位数。使用“邮政储蓄折(卡)”存款,首先学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在当地邮政储蓄网点变更存折与卡的密码,然后再存款以保证存款的安全。如因学生未变更密码,造成经济损失,后果由学生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当地邮政储蓄网点的原因不能变更密码(不影响交费),请妥善保管好存折、卡,到长春后请速变更密码,以确保存款的安全。
⑥、学生家长可以将存折留在家中,一方面,便于以后年度交费;另一方面,便于给学生存生活费。我院为方便学生取款,在院内设有ATM取款机,学生可持卡在ATM取款机上取款。毕业之前如折、卡丢失请及时补办,以免耽误同学收到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及交费注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支行咨询电话:0431-88596453
学院财务处电话:0431-89752067或8975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