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20:52作者:李天扬老师
(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和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批次后设该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3、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单设志愿表,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和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艺术特长生院校投档工作在本科第一批A段开始投档前进行。自主招生院校投档工作在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录取开始前进行。
2017年,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填报),志愿填报在我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具体测试、评价办法和时间安排等请查阅东北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2017年,上海纽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在我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学校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学校按照所公布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4、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段投档录取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结束后,本科三批开始前进行。
(二)艺术类
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第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