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9:22作者:王新老师
1.学生处每年在大学一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第十三周周三发布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2.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按综合分进行文理科混合排序确定名次:综合分=(录取最低分为各省份普通计划录取最低分,贫困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执行本省普通计划标准)。
3.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第十四周周一向学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和《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转专业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entrance@dufe.edu.cn。
4.学生处根据学生的申请志愿,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综合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两者皆相同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批次控制线”进行排序。
5.学生处将申请学生专业预安排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6.相关部门在第三学期开学前为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办理手续。
三、以必修课成绩为依据转专业
(一)资格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并经教务处认定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0%。
2.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成绩以加权平均方法(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
3.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学生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可参与此类专业调整。
4.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经公示,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不参与此类专业调整。
5.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此届学生当年招生计划的10%(附件1)。
6.可申请转入的专业不超过六个。
7.其他条件及要求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在第二学期第四周周三报送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实施方案,由学生处统一发布。
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3日内,教务处确定各课程教师提交的学生考试成绩。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需及时向教务处和学院进行反映。教务处、学院于第6日前确定学生专业内本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成绩排名,学院于第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咨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