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0:14作者:李天扬老师
问:你校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依据《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程序,修满一年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一年级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各专业额定容量范围内可择优进行转专业。
问:你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如何?
答:多年来,学校坚持面向国家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依托学科优势,强化专业建设,构建了以建筑、土木、机械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与布局。学校坚持将专业建设作为反映学校办学水平和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标志,将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和关键,以“质量工程”为牵引,有力地促进了以专业教学质量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内涵的专业建设质量的提升。
目前,学校本科教育包括7个门类下的24个专业类,共45种专业。有6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示范(特色)专业,6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专业获批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等6个专业通过了国家专业教育评估。自2012年我省开展专业综合评价以来,我校共有28个专业参评,其中6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一,21个专业排名进入全省前五名,充分彰显了学校建筑、土木、机械学科的办学优势,也继续保持了学校相关专业行业领先、省内一流的办学优势。
问:你校研究生教育如何?
答:我校于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2002年先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单位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工程管理、翻译6个专业学位类别及10个工程领域,涵盖工、管、文、法、农、艺术等六个学科门类。学校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建筑学等6个一级学科位列省属高校第一名。学校的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5个一级学科为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学校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440余人,形成了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创新型导师队伍。目前,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