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6:31作者:三水老师
六、中外合作办学
基本学制:4年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合作院校为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合作院校为美国瓦尔帕莱索大学。
学生四年在本校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符合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大连交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到外方合作院校学习。学生在外方合作院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二年,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且符合授予学位标准者,可获外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及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原则
1.由大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的招生工作。
2.调档比例:100%—110%,具体视相应录取批次的投档方式而定。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7.五年制本科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软件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软件工程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