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1:36作者:三水老师
以下事项待新生入校后统一组织办理:
一、自带党、团组织关系。非大连市党员携带所在县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大连市委组织部”;本市(含北三市)党员携带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大连外国语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携带组织档案(材料齐全、密封),团员携带团员证,并将团员档案放入个人档案中。
二、根据有关规定,辽宁省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省新生自愿办理。新生欲转户口的,自带户口关系。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必须与考生高考档案、居民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或“非农业”或本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出生地、婚姻状况、民族、籍贯(应具体到省、市(县))。迁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1号
三、新生报到后须上交电子照片制作校园一卡通,应为最近6个月内拍摄,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穿白色及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图像无明显变形。
四、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赴校期间的食宿费、行李托运费等自理。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