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48作者:王新老师
6、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
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煤化工技术、工业工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电子商务;
7、其他: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前两年4800元/年,后两年14000元/年。
②二批本科录取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和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前两年国内学习30000元/年,后两年国外学习费用自理。
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④住宿费:辽阳校区普通宿舍500元/年,学生公寓1200元/年;中央校区、兴顺校区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
第十四条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五条学校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学金:
①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高考(精品课)成绩较高、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包括“亚德客奖学金”、“金力永磁——任远”奖学金、“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③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五·四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五个等级;
④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突出贡献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三个奖项。
2、助学金:
①有美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②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