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1:24作者:王新老师
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每年高考前进行,有关院校应在每年5月底前为相关考生办理完成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其他形式录取的(包括免试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在每年7月底前为相关考生办理完成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招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和具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入学后要分别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在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享受高职毕业生同等待遇。
方案提出,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因违规招生出现的问题由违规学校承担全部责任,省教育厅将视学校违规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通过公开通报批评、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当年招生资格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