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38作者:三水老师
二、政治考核工作
考生应于7月3日14:00前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本县招考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县人武部、招考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人武部一名领导担任组长,统一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异地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武部配合(异地考生到报考所在地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联合政治考核结束后,送交报考所在地人武部)。不按时到人武部报名和不报名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核组于7月3日至7月8日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并由人武部汇总后于7月9日12:00前送交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军分区(警备区)将考生《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合格、不合格名册送交省军区招生办;同时,将政治考核合格名单送交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采集政治考核合格信息后报送省招考办。省军区招生办负责将《政治考核表》统一邮寄相关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