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9:08作者:李天扬老师
(1)美术类
素描(头像)150分、色彩(静物)150分,满分300分。
(2)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演唱(民声或美声)曲目两首,满分300分,
器乐方向:钢琴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满分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
即兴演讲(评述)100分,艺术特长50分,影视作品分析150分,满分300分。
4、校考科目、时间及地点
(1)黑龙江
科目:环境设计
时间:3月12日
地点:哈尔滨华德学院
(2)河 北
科目: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环境设计、绘画
时间:环境设计、绘画2016年2月27日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2016年2月28日
地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3)山 东
科目: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环境设计、绘画
时间:2016年2月27日
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注: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各省、市招考办公室公布为准,我校不另行通知。
5、校考成绩公布方式
考生于2016年4月25日后到渤海大学招生网(http://www.bhu.edu.cn)查询成绩。
五、录取原则
辽宁省、黑龙江省(音乐表演)考生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以志愿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河北省、黑龙江省(环境设计)、山东省考生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所报考专业属所在省统考专业范围)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线上录取,同时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我校校考成绩合格证。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志愿优先原则,按校考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各省招考办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
外省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35分。
综合成绩核算方法如下:
1、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2、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