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4:43作者:李一老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该意见提出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在充分论证搞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8月19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采访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起草工作的专家组成员、教育体制改革专题组组长、沈阳师范大学教授孙绵涛。孙绵涛表示,教育部高考改革总体方案预计年底将正式出台,根据3年早知道原则,最早可能在2017年新高一生开始实施。辽宁省教育基础好,预测可能会成为国家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之一。
孙绵涛认为,教育部高考改革总体提出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在分类考试上,在教育部改革方案中提出过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高等职业教育要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高考内容上,“外语科目实行社会化一年多考”等改革,外语考试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今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部分将更为重要。”孙绵涛介绍,辽宁省对高中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已有数年。起初,在考生高考录取时仅具备参考价值,但今年,东北大学、上海交大在辽自主招生中都参照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今后高校也将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机制。而招生录取制度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将形成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和学生双向多选的招生录取制度。
高考改革方案中,高中生不再有文理科之分,“取消文理分科”是增加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孙绵涛认为,随着高考和招生政策的改变,大学的教学政策也可能会改变,就是大一、大二进行“通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