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02:19作者:李一老师
二、换届中防止和治理拉票贿选的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正面积极引导。采取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公开承诺等形式,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使干部自觉遵守换届有关规定和“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不断提高抵制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行为的自觉性。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精选拉票贿选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震慑力和说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三是强化民主意识。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民主思想,增强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使其对干部工作既能热情主动参与,又能克服感情用事、是非不分的无原则做法,积极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诉求,自觉抵制拉票贿选行为。
二是找准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干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将参加推荐人员范围适当扩大,动态吸收部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在社区相关知情人员参加,有效增强参与人员构成的差异性和复杂性,提高拉票难度和成本,使拉票者难以拉票。二是健全综合评价干部体系。把民主推荐、班子评价、考察中群众评价、考察组评价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分配权重比例,将干部的得票情况与平时掌握的情况互相印证,综合考核评价干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遏制拉票贿选行为。三是搭建深入了解平台。在换届推荐干部时,探索实行让推荐人选、候选人与推荐人、选举人见面,通过介绍情况、述职、专题演讲等形式,使参加推荐的干部群众能更准确地对竞争者进行综合比较,择优做出选择,进而变拉票为公开有序竞争。四是坚持差额票决制度。实行干部选任工作全程差额制度,合理确定差额比例,通过在差额中比较,在比较中取舍,扩大选择范围,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组织视野。通过实行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差额票决,使个别靠拉票投机入围的干部无法通过逐层差额遴选。
三是拓展信息渠道,形成换届工作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对换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以及选举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纠正,把拉票贿选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明确拉票行为举报的受理主体和相关要求,对反映拉票贿选的举报,由组织部门负责查核;对举报问题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由纪检、组织部门联合进行查核。完善拉票贿选行为举报机制,畅通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群众来访“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扩大群众反映拉票问题的渠道。强化对换届风气的考核,把有无拉票贿选行为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事后的党内监督,提高党委解决拉票贿选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