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5:30作者:王新老师
2015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都谈到了好干部的标准,我们在这里可以梳理一下习近平同志关于好干部的“一二三四”。
所谓“一”即“一个信仰”——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2013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党员、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脚踏实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
所谓“二”即“两个字”:“严”和“实”。3月,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可以说,既“严”又“实”是新时期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殷切嘱咐与重托,这正是针对某些地方领导干部不作为提出来的。
所谓“三”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