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0:22作者:王华老师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了湖南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湖南资本市场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
曹志强:优化铁矿石定价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华菱钢铁董事长曹志强认为,我国在铁矿石定价方面一直缺乏与消费地位相匹配的主动权和影响力,目前市场现有的铁矿石价格指数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因为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不连续性,直接参照铁矿石期货价格进行铁矿石定价也存在一定障碍。
曹志强指出,目前我国钢厂由于历史渊源被迫接受“普氏定价”,而普氏指数存在明显弊端,存在易被人为操纵的缺陷,并且普氏一家独大,严重损害了国内钢厂的利益。
对此,曹志强建议,分步逐渐完善铁矿石定价体系,提高我国在铁矿石定价体系中的话语权,促进钢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首先,推进混合指数定价,以弥补普氏指数单一定价模式的缺陷;其次,在铁矿石期货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合约连续化后,最终推动以铁矿石期货合约月度成交均价作为铁矿石月度定价的依据。
胡贺波:支持企业更有效率地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贺波指出,目前市场化债转股总的执行进度偏慢,其直接原因在于进、出两端存在瓶颈性制约,进退两难。进难,指筹集资金难;退难,指退出渠道窄。
对此,胡贺波建议降低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成本和实施环节税负,完善市场化债转股在资本市场的有效退出渠道,从而起到加快推进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目的。
解决资金进入问题,胡贺波认为可以从具体以下方面着手:1、对筹集资金的债转股专项债,参照地方债和国债的优惠政策,免征利息所得税;2、对符合条件的债转股项目,国家政策性银行发行专项债券支持;3、对参与债转股相关机构给予递延纳税等税收扶持;4、降低金融机构持有债转股类资产的风险权重。
解决退出渠道问题,胡贺波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1、对债权所转股权作为标的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给予绿色通道审核制度;2、对债权所转股权作为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对于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适当放宽认定标准;3、对符合条件的已实施债转股的非上市企业IPO申请,给予绿色通道审核制度;4、对企业债权所转股权作为标的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增发股份,在股票限售期及减持退出环节,给予适当放宽;5、将实施债转股企业纳入员工持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