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23:51作者:李一老师
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房产税改革议案话题提案解读
前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回应有关房地产税的提问时说,中国怎么开征房地产税,仍在研究的过程中,总的说来由人大牵头,财政部配合,过程要非常谨慎。2015年11月份,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北青报专访时透露,房地产税立法草案内部一直在做。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多年专注房地产税研究,出版《房地产税离我们并不远》。
房地产税最晚应于2017年两会后实施
北青报:去年两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房地产税立法正在推进,历经一年多,现在有没有新的进展?
贾康:现在比较关键的事情,是什么时候将房地产税法正式纳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尽快开始一审。
北青报:今年可以纳入立法程序吗?
贾康:按照各个方面的表态,应该是这样。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去年,傅莹女士作为人大发言人,明确表态尽快纳入立法程序。过了一年,今年两会在即,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有这样的动作。
北青报:要走程序的话,立法的草案已经在准备?
贾康:有所准备,内部一直在做。
北青报:有媒体报道,房地产税最快2016年实施。
贾康:中央政治局要求,财税改革的重点和基本事项应在2016年做出来。按照这个节奏要求,有一个推测,今年应该启动立法,最理想的情况下这个立法程序要走一年,一审二审三审。一审之后,要征求社会意见,在各种意见于讨论中吵得不可开交的情况下,搞不好会推到四审,那么这一年可能走不完程序。希望能走下来,但很有可能会走不下来,就会顺延到2016年,最晚应是推到2017年,在2017年两会上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通过后开始实施。这样才能符合中央关于改革时间表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地产税也是“等不起”的。
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并非只能择其一
北青报:房地产税,公众的理解可能就是把土地和房产合在一起征税?
贾康:房地产合在一起是不动产,放在一起作为征税对象,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经有相对成熟国际经验的制度。在汉语的表述中,房地产税和房产税说起来两者有区别,但实际上指的都是消费住房保有环节上,实施改革从无到有来征收的这个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