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23:33作者:李天扬老师
谈公务员绩效考核
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个人衔接
新京报:有人认为,目前公务员工资偏低,也有不少公务员辞职转行。你对此怎么看?
何宪: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实不高,尤其是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工资明显偏低。但工资制度改革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
目前公务员辞职转行的数量略有增加,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也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在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公务员辞职去企业,养老金会受到一定影响。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了,公务员辞职到企业后,制度完全衔接,所缴养老金可相互转移,养老完全不受影响。
当然,辞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不排除有感觉公务员任务重压力大、工资收入不高等因素。
新京报:很多声音建议,公务员工资应该与绩效考核挂钩。
何宪: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进行年终考核,分为四个档次。优秀公务员给予奖励、称职以上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不称职要得到相应处罚。但目前,第13个月基本工资仅占一年工资的2%左右,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由于文化的差别,各个国家的年终奖制度都不同,欧美国家公务员的年终奖约占全年工资的5%-10%,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公务员的年终奖约占全年工资的15%-20%。相比之下,我国年终考核仅占2%明显是偏低了。
可以首先考虑在基层探索建立和绩效考核相关的奖励制度,根据一年履职和业绩情况,严格考核,适当奖励,并拉开差距,以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新京报:你有何具体建议?
何宪:目前基层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大都只针对部门和单位,不针对个人。我认为,可以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与对个人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把对政府对单位的“压力”传递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鼓励每个人都努力工作。
应当说,这个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但可以优先在基层单位试点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