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6:37作者:王新老师
1月15日下午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决定于1月24日-29日在南宁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16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等等。
又讯记者获悉,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于1月23日-27日在南宁召开。
1月2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顺利闭幕。
大会应到代表691人,当天出席代表650人,符合法定人数。广西人民会堂洋溢着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热烈气氛,代表们依法履行职责,投下庄严一票。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我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和关于修改自治区立法条例的决定。这是本届人大首次将地方性法规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是保证人民参与国家立法权力的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