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7:16作者:李一老师
陕西
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启动全国综合医改试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积极组建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继续为基层培养全科医生和招收医学本科生,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切实落实失独家庭补助救助政策。
四川
加快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健康四川”建设,深入开展分级诊疗等三项医改试点,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抓好重大疾病、地方病综合防治,促进中医药发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重庆
推进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和新药开发引进,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后发优势。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增加基本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特色专科和高端医疗服务。支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大力培养医疗专业人才,严格医疗执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孕妇产前出生缺陷筛查和“两癌”筛查。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西藏
大力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加快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中心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区、地市两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加大巡回医疗服务力度,发展远程医疗。健全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实现县级藏医院单设。提升基层藏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2.2人。对高原多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支付和商业保险赔付后仍有困难的,财政予以补助。推动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健全妇幼保健和基层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低20%、25%以上。力争平均预期寿命逐步达到70岁以上。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20元,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35元。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贵州
大力建设健康贵州。实施“百院大战”等五大建设工程,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狠抓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加快实施医疗卫生五大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推动苗药进药典。
云南
整合城乡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稳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以“互联网+”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水平。
河南
以提升研发能力、扩大市场规模为重点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发展。重点提高疫苗、抗体药物、诊断试剂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份额,加快中药生产关键技术创新、中成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业加快发展。
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加快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规划和部署,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探索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对贫困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倾斜机制。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
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布局不均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不足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有序扩大县域医疗联合试点,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继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促进分级诊疗。
建成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主体工程、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加快中美(河南)荷美尔肿瘤研究院建设,打造服务河南、惠及周边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江苏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入开展“健康江苏”建设,扎实做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健康与养老服务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50元。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对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按70%以上的比例给予救助。向5万名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补贴,建立500个残疾人之家。
浙江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公立医院机构药品采购平台,完善药品采购定价和监管机制。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双下沉、两提升”制度。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筹全省范围内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
湖北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三角、长江经济带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
湖南
研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和高值耗材费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江西
实施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加快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提升县乡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健康水平。
福建
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和设区市统筹,推行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抓好深化医改试点省工作,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药品流通体制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医保定点制度改革。加强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等专科和医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广西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实现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生育公共服务供给。
海南
巩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健康海南”工程。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城乡卫生监督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优孕优生优育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