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6:20作者:王新老师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决定建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议慈善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月27日电日前,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召开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主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俞正声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政协明年的工作重点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决定》草案将提请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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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备受关注的新预算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更是按照新预算法编制的政府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的第一年。
修改后的新预算法篇幅扩大一倍,多达82处的修改几乎让旧法案"焕然一新",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的2015年政府预算草案较往年有很多新变化,如报告了全口径预算收支情况、增加了对支出和政策分析的内容、不回避债务风险、转移支付、财经纪律松弛等昔日敏感问题,应该说在推进依法理财上迈出新的一步。
财政是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基础。各级政府严格依法理财,既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依法理财上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比如,部分政府收入游离于预算体系之外,金额巨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期处于隐蔽状态局部存风险隐患,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引发"跑部钱进",各部门预算的透明度不够等。
更有甚者,破坏和违背财政纪律,出现截留、挪用、占用或拖欠财政资金,随意减免税、超收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这既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符,也与依法治国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