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8 09:49作者:李一老师
股权投资试点,推进生物医药合同生产试点。深化人民币跨境再保险试点,推进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扩大保税展示和保税交易试点范围。创新开发区与周边镇联动发展机制。深入实施教育、卫生领域的人才流动激励政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统筹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为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服务。
健全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促进信用产品推广使用,推动建立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
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全球投资贸易网络,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关检合作和区域通关合作机制,建设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营中心。推动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推广外商投资管理新模式,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加强合作交流,更好服务全国。
(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持续涌现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科技前瞻布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一批重大创新工程。积极支持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培育创新源泉。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放宽对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限制,突破商事登记、无形资产交易等方面的制度性瓶颈,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联动机制。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实施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外资研发中心融入本地创新网络,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共技术采购等一批普惠性政策。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科研院所分类管理体制,培育发展社会化科技创新组织。完善科技金融结合机制,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发展,鼓励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健全创新服务支撑体系。优化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科学中心,完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优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介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更多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张江示范区布局,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集聚区和特色基地。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发展创新文化,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向全市域覆盖。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医疗、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示范应用。强化信息安全,基本建成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
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等各类人才。落实国家和本市各类人才计划,制定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集聚更多的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进创新人才市场化配置,建立科技人才企事业单位双向流动机制,建设更有效率的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