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30作者:三水老师
首先,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及退休后的待遇上。一直以来,民办高校绝大多数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国公办高校执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将企事业单位社保实现并轨的政策,但到目前为止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保政策并未完全接轨。民办高校与教师要共同缴纳社会保险,例如教师应发工资为5000元,学校要向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占工资的32.8%,人力成本增加了1640元;教师个人则要扣除工资10.5%的社会保险,即525元,教师拿到手的工资为4475元。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付出了更多的人力成本,教师个人也减少了当期收入,但民办高校教师退休时的退休待遇与公办学校同比却低了很多。按照目前的办法,以月收入4000元工资标准,民办教师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最高也就能拿到1000-1500多元的养老金;而公办学校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拿到5000-6000多元的退休金,两者最高差距竟然达到5倍之多。
其次,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民办高校教师评职称通道不顺畅。与同类、同级别的公办高校不同,大多数民办高校没有自己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师的职称评定要么是委托公办高校的评审委员会,要么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一个专门针对民办高校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来评审。由于民办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上被区别对待,名额有限,与公办高校相比,职称评定通道极不通畅,困难重重。
第三,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补贴普遍较低。这与民办高校办学经费不足,资金来源单一有关。民办高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积累,基本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和社会捐助。由于近年来民办高校普遍生源不足,导致收入下降,不少生源一般、效益一般的学校,用于教师的薪酬都难以保障。
由于对民办高校的区别对待,导致民办高校教师待遇低、保障低、地位低,教师队伍极不稳定,流失严重,已经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最大瓶颈。为确保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稳定,保障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特建议:
1.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尽快清理并纠正对民办高校的各类歧视政策,落实民办高校教师待遇,让民办高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