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22:30作者:才子老师
bsp;不论什么年代,哪一历史时期,曾在教育战线上任过民办代课教
职人员,统一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实际任教时间,离岗原因这两条,采用“全盘考虑,尊重事实,统筹兼顾”一揽子解决的办法。具体方案是:
按任教时间办法:
以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为基本教学时间,国家承认该教育时期的辛勤劳动成果,承认已经为教育事业做出了付出和奉献,离岗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按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领取公办教师退休工资的85%(已超龄者补足退休费用)。
任教10—14年者,自己补足15年保险费用,补足15年保险金后,国家按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退休费办理手续,次月领取公办教师月平均退休费的70%。(补费的办法:以2010年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的40%补交,其余60%国家承担)。
任教10年以下者,国家统一办理新型农民养老保险。
按离岗原因解决办法:
对离岗民办代课教师受迫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关部门经核实无误后,从离岗的本月开始,每月补偿500元的生活费,直至领取退休金为止。因工作调动、家庭特殊困难、严重病残的民办代课教师,从离岗之月起,每月补偿300元的生活补助,直至领取退休费为止。其他类型的离岗民办代课教师一律不予补偿。
全国民办代课教师同志们,咱们反应的问题是复杂的,离岗的时间是漫长的,各省各地的情况是有很大差异的,解决的方法是有一定困难的。咱们只能以人为本,全盘考虑,突出重点,一揽子解决。希望大家反复考虑,认真对待,提出国家能承受民办代课教师又比较满意的方案来。尽快讨论,尽快出台政策,使这一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全国民办代课教师所反应的问题已轰动全国,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中央主要领导已经了解和掌握,正积极委托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出台相关政策。
伟大的祖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国人民共同分享,民办代课教师也应享受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