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7:15作者:王新老师
二是要严格依法履职。公务员法和财政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县财政人员规定了履职方式和履职保障。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了承担责任和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运用,在实践中准确把握。
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把自己置身于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中,建立“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上级部门和科室监督相结合、自我监督和第三人监督”三结合监督模式,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拨付上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是要健全检查机制,对民生专项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大额项目资金等敏感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确保资金的时效性、安全性、合法性和使用效率。
四、抓早抓小、拒腐防变
谈到腐败这个话题,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只是最基层最普通的一名财政人员而已,做的都是现成活,能有好大的腐败?其实我们在专注传统意义上的贪污受贿之类的“硬腐败”的同时,忽视了另一种腐败——软腐败。
软腐败是指国家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没有正确行使公共权力,偏离了岗位职责,违反了单位、团体或组织的规章,但又没有触及国家宪法、法律与法规,即是在合法范围内的一种不良行为,形象的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干事“钻空子”,应酬“赶场子”,升迁“找路子”,和业务相关单位人员喝点小酒、打点小牌、贪点小利,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对交办任务恶意拖拉扯皮等一些看似很小的事情、很小的问题,这种“软腐败”正是当下要大力解决的“四风”和“五股歪风”问题。十八大以来,从中央的“八项规定”到县上的“八条禁令”,已经我们党员干部划定了红线,设定了带电的“高压线”,我们触摸不得。我们要通过“护好头”“擦亮眼”“养好心”“管住嘴”“迈开腿”等方法,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一)“护好头”保持头脑清醒
软腐败中涉及的小问题,多始于理想动摇,信念丧失。要把深化学习作为保持头脑健康的良药,自觉服用,强化免疫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等,切实搞好理论武装。要增强见微知著的敏感性、洞察力,善于自我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反思,将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市委、县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极力推进刹风肃纪工作,但直到现在还有不少的领导和党员干部爱犯低级错误。如汉阴药监局局长国、石泉县国土局纪检组长,宁陕经贸局个别领导等,被媒体曝光后被免职、处分,教训极其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