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4 17:10作者:王新老师
(一)、与大宣讲相结合
针对去年的多起违法违纪案件,为了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知法、知纪、懂法、畏法,全面开展了知法明纪大宣讲活动。以《廉政准则》为教本,结合身边发生的廉洁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对照《廉政准则》八大禁止、52个不准的相关条文深入地分析、讲解,针对发案的不同岗位特点,重点进行剖析、讲解,使领导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为了以案促教,警示违反《廉政准则》的人和事,我们将组织观看《廉政准则》警示片。将通过通报案例、看警示教育片、听违纪违法人员录音、读个别违法违纪人员忏悔书、个别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案例剖析、说法点评、讲廉政课等活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对照《廉政准则》中所规定的八大禁止和52个“不准”行为,找准与本校实际的结合点,制定完善相应的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使《廉政准则》能够在学校得到真正落实。将领导干部执行“52个不准”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监督,对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与监督检查相结合
在全校范围内,对照《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行通报批评、组织处、诫勉谈话等。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信箱和收集网络信息等措施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大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进而形成人人遵守《廉政准则》、人人践行《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