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7:21作者:李一老师
文件称,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20元。据悉,本次调整全市共有59.8万人,其中市区9.9万人受益,义乌、永康等地调整后会更高。
还有国有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等作相应调整,相关文件将在近期下发。
社会保障越来越健全
此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一年将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亿元左右,每月约增加2500多万元。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11年来调整幅度最大。
2015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大保险总参保规模达608.4万人次,比2013年年末增加41.3万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152.05万人,参保率9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347.36万人,参保率98.8%。
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2015年底前参保登记率达到73.91%。全市发放社会保障卡总量达439.7万张,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至2015年底,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该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市区去年起试行该制度,2014医保年度共103.8万人参保,保费总额达3653.7万元,其中享受报销5639人,报销医疗费用3257万元,2014医保年度,享受大病保险制度待遇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从85%提高到95%,城乡居民从68%提高到77%;连续三年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人员,职工及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水平分别进一步提高到99%、90%,实际报销水平可分别达到92.5%、87.5%。经综合评估,制度实施后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大病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政策取得了预期效果。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说,今年将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实施调查失业率制度,确保年度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以上。他表示,将继续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高保障待遇标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减轻大病家庭负担;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以“稳量求质”为核心,继续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推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努力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全面推进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操作规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本着“即征即保”的原则,把建立健全常态化经办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失地有靠、保障有益、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