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7:08作者:才子老师
(二)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填写《河南省2016年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1),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当地有关部门印章)和Excel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同时提交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实施特岗计划的报告,报告中应明确说明今年特岗计划设岗需求数量,并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和落实工作岗位。
(三)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组织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县(市),按照实际需求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河南省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3),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和Excel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我省将依据各地需求数量、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教育部、财政部申请2017年度招聘计划。
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吕康,电话:0371-69691798,电子邮箱:24295376@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我省特岗计划是省委、省政府《2016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特岗计划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地务必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按时上岗任教。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四)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2006〕2号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