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6:22作者:李一老师
以下是2016年上海市大病医保相关信息
卫计委:大病保险基金将进一步增加,2016年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中金网,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28日在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大病保险基金将进一步增加,基本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的40元中,有10元将用于大病保险基金。
梁万年介绍,我国从2012年开始进行大病保险试点,到2015年底,大病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大病保险的核心是从农村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资金当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设立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群不需要再重新缴费。如果参保人群得了疾病进行诊治,按照医保报销,如果个人比例超过一定的数额,用大病保险资金可以再报销。2015年,国家卫计委统计发现,享受到大病保险基金报销的超过400万人,受益人群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
梁万年说,今年将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大病保险的效能,使大病保险基金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能,力争做到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的人群、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让他享受到。同时提高大病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今年财政对于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险基金。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尽量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受益水平,通过大病保险更好地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他同时指出,要进一步理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商业保险,进一步明晰各种保险各自的功能定位,密切协同,迸发出“保大病、兜底线、补短板”的共同合力。
2016年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
从今年元旦开始,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开始实施。不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于对象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等方面。
保障对象范围
上海市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筹资标准
上海市医保筹资标准,主要可以分为70岁以上人员、60—69岁人员、19—59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四个档次,其中最高筹资标准3800元,最低900元。此次上海市医保筹资标准从原来的人均筹资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与城镇居民保持一致。
待遇水平
实行城乡统筹后,农村户口医保人员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住院费用还可以按照规定比例结算。
农村居民各级医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有所提高,特别是三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10%-20%,农村居民进城到大医院看病的负担减轻。
对城乡居民个人负担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部分精神病治疗等四类疾病,规定可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再报销50%。通过以上调整,与原来相比,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实际报销水平都超过了75%。
在门诊方面,农村居民取消了原5000元的封顶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一、二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提高了5%,19-59岁城镇居民的门诊起付标准从原来的1000元下调到500元,降低了500元。同时,《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医,不再设起付线,医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与目前相比,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门诊费用负担均有所减轻。
经办服务
2016年起,上海农村居民也将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农村居民通过转诊到二、三级医院就医将不再垫付医疗费。全市1300多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结算,村民们可以足不出村就近就医。同时,开通村卫生室执业医生的转诊通道,方便农村居民办理转诊手续。
在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中金网提示:2016年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于以上提到的四个方面,不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口,上海市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年龄的标准,分设为四个档次;城乡住院的支付比例也出现提高的趋势。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