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1:35作者:王新老师
赣州市公务员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保证退休公务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
赣州市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相关资料
老年劳动者达到规定的年龄、工龄等条件后脱离工作,享受社会保险和劳动补偿性质的养老待遇和权益的一种制度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行为。离休的全称是离职休养,是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干部所实行的一种特定的退休制度。
关于退休年龄延长的新规定已经敲定,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步伐渐行渐明朗。
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赣州市公务员公务员退休工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