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3:02作者:王华老师
律师答疑
所谓工资,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因此,与单位间约定的津贴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津贴问题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你与企业发生的津贴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