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57作者:才子老师
4、什么是终局裁决。法律设立终局裁决是为了提高仲裁劳动争议的效率。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两类:(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这些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除非仲裁裁决存在法定违法事由,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再就该裁决提起诉讼。但是,劳动者对此类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除法定终局裁决的案件外,劳动争议双方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