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争议案件推举代表人申请书
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 等 人与 (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现推举下列人员为代表人: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模):
代表人(签名加盖指模):
代表人权限:
二○ 年 月 日
《集体争议案件推举代表人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七条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时填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