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30作者:李一老师
一、笔录与协议有别,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二、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期为两年
三、遭遇交通事故,可主张哪些赔偿
四、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
五、未办收养手续,赠与不受影响
六、申请劳动仲裁地,可考虑自身便利
七、不履行协议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
调解问题
笔录与协议有别,协议有法律约束力
李先生问:我的亲戚因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与纠纷另一方去到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现在发现调解笔录上的情况与实施不完全相符。现请问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有何不同之处,调解协议具有何等的法律效力?
潘律师解答:人民调解是一种平等、自愿、无偿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本条内容以及双方在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过程中所说的话共同组成调解笔录。因此,调解笔录尽管不属于对双方直接存在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但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证明双方调解协议内容的一种证据。
此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是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赔偿问题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期为两年
刘先生问:我现在已退休,在1959年曾被错判劳动教养一年,1985年取得执行机关的平反。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就此进行赔偿?
潘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