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10:04作者:王新老师
(二)考生拍照完毕进入考场后,如需离开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再次进场时需向监考老师出示有效证件,并重新拍照,身份核对后方可入场。
(三)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严禁将其他物品带至座位(如:手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等)。
(四)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交试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退场后不得再返回考场。
(五)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下发的草稿纸上填写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将草稿纸和准考证统一上交。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和准考证带出考场。
(六)考生严禁在草稿纸、准考证等纸张上抄录试题,或使用电子设备拍摄试题。
(七)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八)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因系统原因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其他考生。
(九)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考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重新拍照,身份核对后方可入场。
(十一)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
(十二)除本场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五、违规违纪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监考人员有权要求考生退出考场:
1.考生将规定以外的其他物品带至座位(如:手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等);
2.在考场内吸烟、说话、喧哗,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不听监考人员劝阻的;
3.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