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21:35作者:才子老师
20、父母应当制止未成年人吸烟,但是可以让未成年人喝酒。(×)
21、如果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22、未成年吸食、注射毒品是一种严重不良行为。(×)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以竞赛方式,整合各方面法治教育资源,激发青少年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检验各地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的成果。通过竞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治观念,倡导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与习惯。
二、参与对象
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组织和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协调,委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具体承办,并组织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竞赛组织与时间安排
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3个组别,分网络初赛、复赛。
各地组织学校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提供的网络竞赛平台参加比赛。在初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者学校,可以参加下一步的网络复赛。
大赛的具体办法和奖项设置,由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制定,经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公布。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竞赛组织工作和网络初赛自2017年5月1日起开始,7月30日结束。
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网络竞赛组织规则落实各级网络管理员,完成本省各级教育部门管理员的注册、认证工作,尽快开通网上竞赛的网站和工作平台。此后,及时组织中小学校进行注册认证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进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竞赛平台(user.qspfw.edu.cn),参加网络初赛。学校管理员在线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由青少年普法网或学校上级单位在线认证并授予学校管理员权限;学校管理员批量生成本校学生账号组织参与此次活动。
网络复赛的时间,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