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21:57作者:才子老师
28、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由谁召集?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29、党的全国代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0、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31、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
答: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32、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谁召集?多长时间举行一次?
答: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33、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怎样产生?
答: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34、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时限为多长?
答: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35、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36、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任期是多长?对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分别有什么要求?
答: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