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7:42作者:李一老师
145、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应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依据《山东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违法生育第三个以上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146、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应怎样处理?
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47、对违法生育的男女当事人是分别征收还是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违法生育的男女当事人,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148、对违法生育二胎、三胎人员应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依据《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违法生育第二胎的缴纳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第三胎及其以上的,缴纳六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149、对不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如何处理?
依据《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六条,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50、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绚私舞弊的,应如何处理?
依据《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四条,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51、我们对符合什么条件的流入人口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152、符合什么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提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查询?
(1)已经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2)无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3)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
15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包括哪些?
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
154、胜油局发[2008]77号文对计划生育事业费计提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14元/人•年,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18元/人•年,2010年1月1日以后22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