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4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的预期。
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附新华社通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该原则在上文中已列出,不再赘述)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