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4:10作者:王华老师
从2日起,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商业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5%;
对拥有2套房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贷款。
对比原来的的住房商贷政策,新政策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未变,仍为总房款的两成。而二套房商贷则上调了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少数银行此前为40%),上调到了45%,这意味着,如果市民在已有一套房的前提下,再购入一套住房(以100万总房款为例),原来只需首付30万,2日起,则要首付45万,足足增加了15万,对现金流无疑是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