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4:04作者:三水老师
公积金政策没变
贵阳市首付比例较低仍为30%
继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提高第2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后,我省各个银行已经开始正式实施。昨日,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贵阳市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较低仍为30%。
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没有接到有关通知,贵阳市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30%的标准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上执行新利率5.22%,5年以内执行利率4.77%。但根据市场情况,不排除以后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会有所调整。
这位负责人表示,每个贷款人只能同时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贷款购买的第1套住房贷款已经还清,仍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及利率仍然执行以前的政策。尚未还清商业贷款的购房者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仍然是30%。
据介绍,目前只有购买金阳新区的房屋可以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其它区域的房屋无论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都不能申请。
据了解,继去年5月我市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后,今年3月14日起,我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收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6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住房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无论首套房贷是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如首套房贷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经结清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14日之前受理并已经录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据悉,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调整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诚信承诺书。如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将记作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