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4:26作者:才子老师
通知还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温度的测量和记录相关资料须保存2年以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有关事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在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标准之上,约定相关待遇标准。
此外,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作业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5月3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