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22作者:王新老师
合肥执行税费新规契税、营业税均有优惠
2月22日,税费新政在全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除外)实施,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税费都可有新的优惠。对购房者来说,如果是购买144平方米的首套房或者二套房,契税比例由原来的4%降至1.5%或2%;对出卖人来说,若果要出卖两年以上的房屋,可以免征营业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目前合肥地税局已经执行这一新规。
需要注意的是,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了解到,从22日开始执行的新契税、营业税政策,统一以报税作为享受优惠的时间节点,即凡是22日(含)后申报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的,都适用国家的新政。对于以往已经购房也缴纳过两税的,不适用退税的规定,如果一定要退回契税,只能选择退房。
此外,地税部门表示,国家的政策中提及的是首套、二套房,并未提及三套房,因此三套房仍需按4%的额度缴税。
新政实施后,按照地税部门的规定,享受契税优惠的房屋范围扩大。市民购买二套房,也能享受契税优惠,因此无论是购买首套房,还是购买二套房,都需开具住房信息证明。
具体程序为:在缴税之前需前往房屋所在区属地税局,填写《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由地税局窗口人员盖章后,持申请表到房产部门查询并盖章。
不同情况的购房人,需要的资料不同:
已婚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房产证复印件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离异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未再婚声明及房产证复印件
丧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应注明已注销)、未再婚声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