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18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住宅产证面积【144平米以下】房屋的过户税费:
营业税产证发证日期未满五年成交价*5.6%
产证发证日期满五年无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土地收益金单位房改房成交价*1%
安居房成交价*2%
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成交价*15%
商品房无
契税产证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首套房)
90平米(含)—144平米之间成交价*1.5%(首套房)
二套房不计上述面积区分成交价*3%
交易服付费产证面积*6元
产权登记费80元件
抵押登记费80元件(贷款购房缴纳)
受赠房、继承房的交易过户税费非上述计税方式。
二.产证面积【144平米(含)以上】房屋的过户税费:
营业税产证发证日期未满五年成交价*5.6%
产证发证日期满五年(成交价—上次成交价)*5.6%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土地收益金单位房改房成交价*1%
安居房成交价*2%
可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成交价*15%
商品房无
契税成交价*3%
交易服付费产证面积*10元
产权登记费80元件
抵押登记费80元件(贷款购房缴纳)
受赠房、继承房的交易过户税费非上述计税方式。
三.非住宅房屋,如车位、写字楼、商铺、商住等产权性质过户的税种税目税率与上述住宅不同。
三.非住宅房屋,如车位、写字楼、商铺、商住等产权性质过户的税种税目税率与上述住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