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5:11作者:李一老师
16.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开发区转型升级“15511”工程,聚焦开发区“领军企业”,集中政策资源给予重点支持。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的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方式吸引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对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培育专业特色园区,引导优质资源向专业园区集聚,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突出、产业集聚力强的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17.着力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积极为企业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开展外出推介招聘,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引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公司。加强与国际人才组织交流,围绕“合芜蚌引进国外人才和创新试验区”建设,结合我市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外国专家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抓好国家“外专千人”、省“外专百人”计划等工作,发挥高层次外国专家的领军作用和示范效益,对入选国家“外专千人”、省“外专百人”计划的人才,根据服务期限,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的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8.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三权”管理改革,加快成果产业化。市财政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1:1配套,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兑付,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保险的支持力度,开展市“科技小巨人”培育。市财政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9.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施行众创筑巢、创客育苗、金融助推、服务提升、文化引领等5大工程,提供以“首投、首担、首贷、首补”为核心的8大扶持政策。按动态化原则开展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评审认定工作,提升孵化服务内涵,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初始补贴。推进创业社区、创业公寓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按众创空间政策给予扶持,可参照公租房补贴标准给予最高80%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创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400万元财政贴息。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助跑贷”或“股权贷”。充分发挥拥权众创股权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引进或培育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在芜湖投资创客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首轮投资,给予投资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或200万元损失补偿。继续举办皖江青年创业大赛,不断提高大赛层次和水平,对大赛获奖项目在芜湖落地转化给予最高10万元启动资金扶持。积极探索与国内知名投资孵化机构的合作模式,通过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与发达地区在创业资源和服务的“扁平化”对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