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09:40作者:王华老师
3.农民工缴半年公积金可贷款
目前,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400多万人。去年,全省商品住宅销售50.39万套,公积金贷款加提取共支持购房25.65万套,占总套数50.90%。
然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仍然不够大,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公积金覆盖面仅20%左右。为让更多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惠,湖北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用工单位要落实《湖北省集体劳动合同条例》,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可省内异地贷款
今后,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将更加便利。湖北省提出,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一份出自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调研报告称,湖北省大量住房公积金闲置,除武汉市个贷率较高外,其他市州个贷率均为50%左右,最低的仅8.49%。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湖北省将开展省级资金调剂融资机制试点,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现资金盈缺调剂。同时,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湖北省政府强调,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快建设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
5.鼓励农民等新市民进城购房
“目前,湖北省每年有60万左右的城镇化转移人口,农村还有求学、结婚和养老等人群有本地购房需求。”湖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湖北省鼓励新市民进城购房,要求深化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农民等新市民进城购房及相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