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3:3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发布公告,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东莞市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将从250元/人·月增加到300元/人·月,增幅为20%,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已于5月底前发放到城乡居保退休人员银行账户中,该项政策将直接惠及全市8.7万人。
1.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农保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35元。东莞从2001年1月开始有农民养老保险时,对已到了或超过退休年龄的人群,(无缴交过养老保险)财政给予养老津贴,截止到5月底,东莞市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即我市从未缴费的农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50元/人·月提高到265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15元。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退休生活,2015年1月1日开始,东莞市再次将养老金从265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目前,东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将从250元/人·月增加到300元/人·月(国家规定最低70元/人·月,省规定最低95元/人·月),增幅为20%。
养老金领取流程:
一、个人
保险对象在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应向所在行政村或所在企事业单位的代办员申请办理领取手续。本人的户口薄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应做为申报的证明材料,在代办员的指示下,填写领取申请表,交回缴费证。待缴费单位和乡镇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完有关手续后,领取人会接到通知,到村或乡领取养老金。
二、村级及乡镇办企事业单位
1.缴费单位填写“领取养老金申报单”
2.收回保险对象的“缴费证”
3.上报乡镇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三、乡镇级保险管理机构
1.对保险对象进行领取资格的审查
2.确认领取资格后,将“领取养老金申报名单”、“缴费证”和个人的“缴费记录卡”上报区县保险机构
四、区县级养老保险机构
对保险对象领取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养老金领取标准,填写“领取证”和“养老金发放记录卡”将领取证下发领取人,个人的发放记录卡存乡保险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