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4:29作者:王华老师
他介绍,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设计试点方案时就坚持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调整了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
同时,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如对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彩票发行等继续实施免税,延续个人转让住房的征免税政策等;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如允许建筑工程老合同、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等;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如,允许新开工的甲供材建筑工程选择简易计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征税、对原适用3%税率的文化体育服务允许选择简易计税等。
“通过上述安排,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楼继伟说。
政策执行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布置各级财税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政策,确保政策落地。通过全面培训,使财税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吃准吃透政策要求,避免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操作不准确造成企业税负增加,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并加强对试点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对于试点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需要说明的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行业,以及前期已经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因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税负会普遍下降。”楼继伟说。
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成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问题提上日程。
楼继伟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要做合理适度调整。总的考虑是在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制定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的过渡办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地方财政“造血”能力。
鉴于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他表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有一个过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对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需要有一个过渡方案,推动理顺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目前,过渡方案研究制定过程中。
楼继伟强调,营改增中央和地方都是减税的,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后中央将多负担减收。同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的原则,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得利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