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4:14作者:王新老师
●2000年12月31日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柴油车
去年,我市公布了《扬州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财政补助办法》,凡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汽油车,在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将获得淘汰补助。为便于市民办理,该项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将延长到2015年12月31日前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在明年1月31日前均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