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1:54作者:王新老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报名方式
6.1本工程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进行登记。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10时,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会议室,投标企业资质证书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中一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告于2015年8月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齐齐哈尔日报上同时发布。